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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31章 继续营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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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 2026-05-14 16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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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將左倩送回宿舍后,我就想著找个时间约叶童出来说清楚。
    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。
    愧疚是肯定会愧疚的,但真男人,就得勇於面对困难。
    回到侦探所,我发现秦欢发烧了,很严重的那种,额头烫的很,还一直说胡话。
    我烧了点热水,给他物理退烧。
    这傢伙嘴里念叨的不是李平就是唐艺姍,不知道的,还以为欠了他多少钱呢,这么念念不忘。
    极致的喜欢,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,像是失去了自我。
    秦欢这些天,看似开朗了很多,但那些不开心的事,他从未忘记过,只是放在心里,不提了而已。
    我照顾了他一整晚,担心体温高,给他脑子烧坏了,现在他怎么说生活还能自理,要是烧成了白痴,那可就真麻烦了。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我向叶叔叔请了个假,一晚没睡,压根没精力开车。
    在我的精心照顾下,秦欢可算是退了烧,见他没事,我缓缓睡了过去。
    等我醒来时,房间里连个鬼影都没有,我打著哈欠,准备洗漱一下去街上吃点东西,刚出门,就看到秦欢蹲在不远处的树下,给流浪猫餵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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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明媚的阳光,透过树叶的缝隙,將斑驳的光点照在他的身上,他的嘴角,掛著温和的笑容,轻柔的抚摸著流浪猫的毛髮。
    “桌上给你买了饭。”察觉到我的目光,秦欢转头看向我,语气轻柔。
    嗯,总感觉他哪里有点不一样,但又说不上来。
    住在这这么久,他还是第一次给我带饭。
    以往他都是吃独食,才不会管別人饿不饿。
    我回屋里一看,桌上確实放了几个饭盒,打开一看,好傢伙,菜有够丰富的。
    不管三七二十一,我拿起筷子就吃,没人会和吃的东西过不去。
    之前我一直不敢苟同秦欢的品味,毕竟一个吃蜗牛的傢伙,能有什么品味,可今天他带回来的饭菜,真的很不错。
    尤其是那道烤肉,口感和我以前吃的完全不一样。
    一入口,香味浓郁。
    吃饱喝足,我打著饱嗝出了门,这傢伙还算有点良心,昨晚照顾他一宿,还知道感恩。
    心肠不算太坏,还有得救。
    “你那烤肉哪买的,味道还真不错。”我很少真心夸一个东西好吃,但这次,味蕾彻底被征服。
    “就后面那家卖鹿肉的店啊。”
    秦欢很隨意的说道。
    “鹿肉?很贵吧。”
    想不到我方圆,有朝一日也能吃上这种好东西。
    “还好吧,不算贵。”秦欢摇了摇头。
    “你身上还有钱吗?”秦欢自打把债还完,就没再去干活了。
    过著寄生虫般的生活。
    每次钱花完了就找我要,仔细一想,他好像已经好几天都没开口跟我要钱了。
    “还有几百。”
    秦欢掏了掏口袋,里面露出几张百元大钞。
    “你哪来这么多钱?”我皱著眉头问道。
    我每次给他钱,都是一百一百的给,这傢伙对钱一点概念都没有,给多了也是浪费。
    “在客厅柜子上拿的。”秦欢指著侦探所的客厅说道。
    之前接了邓艷荣的活,我给龚叔留了两千的介绍费,他没回来,钱就一直放在柜子上,没想到,进了秦欢的腰包。
    “不是,你怎么什么钱都拿啊,不问自取,那就是偷。”
    好你个秦欢,看起来浓眉大眼的,竟然偷窃。
    “那我又没钱,怎么给你买饭。”秦欢不以为耻,说的那叫一个理直气壮。
    我简直被他气的无话可说。
    不行,我得找杨队把这钱报销了。
    “那两千,买顿饭就剩几百块了?”
    一想到那鹿肉是花我的钱买的,我的心就一阵滴血,那得多贵啊。
    败家东西,隨便吃份炒麵不就行了,还吃鹿肉,我长那嘴了嘛。
    “给你买了饭,顺便买了点猫粮,就花的差不多了。”
    “就两千块,根本不禁花。”
    秦欢根本不觉得有什么,甚至还觉得两千块有点少,不够他用。
    “从现在起,你自己赚钱自己花,我不会给你一毛钱,我又不欠你的。”
    “还有,你要在这住,你就得交房租,一个月五百。”
    人不能对太好,狗不能餵太饱,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话,確实有一定的道理。
    两千块,左倩一个月工资也就这么多,秦欢出去一趟,就花的差不多了。
    他要是认识不到自己的问题,就算治好病,活著也是浪费粮食。
    “不给就不给,我自己赚。”
    秦欢一脸的不稀罕,转身继续给流浪猫餵食。
    “你长期餵养流浪猫,它要是抓伤人的话,你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,你知不知道。”
    我不得不给这个黑心肠普普法,爱心一泛滥,给路边的流浪猫餵点东西,要是出了事,抓了人,秦欢就得承担对方所有的医药费。
    偶尔餵一次没事,像他这没事就喂,这都快成流浪猫聚集地了。
    秦欢跟没听见似的,头都没回。
    真是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。
    早知道昨晚他发烧,我就不管他了,让他把脑子烧坏了才好。
    我將私家侦探的牌子又掛了上去,想著赚几单,把小金库填满。
    傍晚的时候,来了一个客户,但人家一看我的年龄,连话都没说,扭头就走了。
    现在做一单生意,不是过程有多困难,而是人家不信任,压根不给我机会。
    就是有通天的本事,也无可奈何。
    “你好歹给自己买身像样点的衣服,不然別人怎么相信你的能力。”
    “穿的跟要饭的一样,別人一看就不信。”秦欢暗戳戳的说道。
    “有时候別那么抠,会花钱,才能赚到更多的钱。”
    “你收费这么高,连个名牌都穿不起,別人怎么放心把活交给你干。”
    秦欢说的,確实有那么点道理,毕竟这活一单就两万,按照正常情况,我就算用不起奢侈品,买几件名牌衣服还是够的。
    否则给客户的感觉,是我一年都成不了几单,所以连穿衣都这么抠搜。
    老客户介绍的,会出於对介绍人的信任相信我,但看招牌进来的,很难对我有信任感。
    人靠衣装,佛靠金装,做生意,就得有一定的门面来支撑。
    我想了想,决定採纳秦欢的建议,去街上搞两件像样的行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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