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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 2018-07-12 18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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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与世无争 作者:笋香肉包

    分卷阅读18

    明的丝袜,看似可以将里头亏的一干二净,其实不全然。

    扶着墙,脚指头逗弄着陈玉玲的私处,丝袜的触感加上脚劲让陈玉玲对这个举动貌似评价不错。

    陈玉玲一手抓着底下的床单,一手不断的在自己身上摸着。

    持续的用脚逗弄的同时,王羽琪不慌不忙的在大腿间,不知道按了什么东西,身体抖动了一下,脚动的频率渐渐加快。

    「呼..呼…。」最先喘气的果不其然,就是号称女王大人的王羽琪。

    但是让她喘的不是脚上的动作,毕竟一只脚累了另一只补上,真正让她喘的是,在她的花园中不会被孵化出来的蛋。

    过了不久,陈玉玲也发现到,原来在黑丝袜底下藏了个这个东西…。

    「女王,发现到秘密囉~!」陈玉玲吃力的起了上半身,在王羽琪的大腿内侧摸索着遥控器。

    在还没摸到的同时,王羽琪就象是到了一个潮间带,一直抖动着,一直到陈玉玲摸到了开关,一口气不管那么多,就按了最尾端的按钮。

    「呜!!啊啊啊啊。」被突然的加速所吓到的王羽琪大声的呻吟着。

    王羽琪脚的动感也加快到一个会让陈玉玲微微发痛的程度,但是,这微微的痛处却激起了陈玉玲不知名的欲火。

    「姐姐,在大力点!!」陈玉玲晃了晃头说着。

    「嗯嗯嗯嗯….。」一连串不知道是回覆还是呻吟的声音从王羽琪喉中冒出。

    而在跳蛋的震率和脚的频率,当然是跳蛋领先几筹,王羽琪身体达到了一个高峰就马上把开关关掉。

    看到王羽琪明显累了的陈玉玲,禁不住的笑了笑。

    「笑我!!」王羽琪不甘心的嘟起嘴巴,可爱的模样让人想要捏一把。

    王羽琪不怀好气的将跳蛋从丝袜内抓了出来,夹在脚趾头中,抵在陈玉玲下体,将马达开到最大。

    「哇!!!姐姐,不要在这个了…这次真的会受不了。」陈玉玲双手抓着王羽琪的脚踝说着。

    「恩!?很好,违反游戏规则。」王羽琪脚开始左右的揉动。

    「哇啊啊啊啊!!!别揉了,女..女王大人。」陈玉玲带着哭调的喊着。

    「很好,这次叫对了,但是没有奖励也没有减免刑罚,认命吧,我的小乖乖。」王羽琪看着在脚下的陈玉玲,心中兴奋的说着。

    「在大声一点,女王想听妳的声音!!」王羽琪低着头注视着陈玉玲。

    陈玉玲在呻吟的同时犹豫了半朽。

    「哇啊啊!!!那里好热!!!不断的释放爱情激素…。」陈玉玲口中不知道在说着什么,但是声音却非常明显的加大。

    「对,没错!!就是这样,快喊女王陛下,给我飞上天~。」王羽琪跩跩的说着就把跳蛋移开。

    「呜!!妳好坏!!!」陈玉玲被突然的空虚灌满了身体。

    「快、喊。」

    「嗯嗯….女王…陛下,给我飞…。」陈玉玲含糊的说着。

    「不清不楚!!重说。」

    「女王陛下..给我飞起来。」才刚说完,王羽琪就马上又堵住了那ㄧ度空虚的小穴。

    「嗯嗯嗯!!!又来了!!又来了!!跟刚刚一样的感觉。」虽然这次并没有比小黄瓜&跳蛋的组合来的猛烈,却也够非常累的陈玉玲受的了。

    不知道过了多久,两姐妹才躺在床上,真正的休息。

    在一阵静默的同时,王羽琪向是突然想到了什么,气喘吁吁的问「你那时为什么会拿着我的手帕做那种事情...?」

    陈玉玲听到后沉默了一下子。

    陈玉玲脸红的道「姐姐,我说个故事给妳听,好吗?」

    王羽琪笑着点了点头

    一想到过去,说着自己过去的故事。

    “我家啊,从以前到现在,我的父母只疼男生,原因很简单…,男生长大了能够帮忙养家,这种刻板映象,一直到现在都没改变过。

    我们家我是第二大,有一个哥哥、一个弟弟,从小,我那个所谓的爸爸妈妈就整天只巴着哥哥,要什么、有什么,从来没有我的份儿,而当我拥有了什么,却又永远不是我的,被强制拿走。

    以前唯一疼我的奶奶送我的娃娃,被哥哥拿去发泄、拆开,国二打工的薪水,被我妈以扶养这么多年,必须有反馈的理由,全部接收走,我连摸到我自己第一份薪水的机会都没有,后来还被拿去打牌,最后还不是输的全没了。

    外面的人看他亲切的样子,一直以来都是假象,爱面子、自私、偏袒,坏的在她上面都有。

    噢,对,我还有那么一个弟弟,我不知道该怎么说,太多太多了…,被故意关在厕所内,几乎一天快二十四个小时,才有人把我放出来,好笑的是,我爸竟然说是我把自己关在厕所内。

    我真的觉得,好不公平,别人单亲家庭过的那么开心,有的时候还常说「玉玲…你真好,有爸爸有妈妈,还有哥哥和弟弟。」

    现在想想,其实非常好笑,我的三餐,我的衣服,我自己想要的东西,全部都是我自己想办法弄来的,没人在乎过我的死活。

    有一次,我爸发了酒疯,冲进来我的房间想要性侵我,但是我妈竟然有天良的阻止了,虽然没有成功,可是我的罪名却又莫名奇妙多了一条,叫做引诱爸爸。

    国一的时候,我曾经交了一个男朋友,他长的很帅,人缘又好,我曾经一度以为,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、原来还有人爱我。

    我记得…我们交往只有短短的三天。

    那时,我向他告白,成功后,他带我去游乐场,买了一只一百五十元的娃娃,我心想,原来有人买东西送给自己的感觉这么棒。

    结果第三天,我看到他同样带着别的女孩子到那个游乐场,买相同的娃娃,玩相同的游乐设施、甚至和她在一起时,看起来比和我在一起时幸福多了。

    我并没有想太多,直接过去跟他说分手。

    好吧,原本以为分手后就没事了。

    过没几天,我在房间里看书,听见我妈很虚伪的在楼下喊着「玉玲,朋友来找妳囉,快点下来。」。

    朋友!?我压根不知道朋友这个东西是什么。

    一下楼,就是那个家伙,谈完分手后,他带着他的新女朋友到处花钱,结果花到身上剩不到半毛钱,要我还给他一百五十元。

    为什么我当初会喜欢那种人!?为什么我没有去先了解这个人!?

    我是个笨蛋,大笨蛋。

    国小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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