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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 2018-07-12 20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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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终身美丽 作者:栗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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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是不是很失望?我有些难为情,把手伸到她面前,“还给我。”

    “唔,哪有送出来又讨回去的?”

    “我这么老土,东西一定更土了,还是还给我的好。”我忍着脸红伸手就要去抢,她手往后一背,咕哝一句:“真小气。”身体凑过来,整个人都压在我身上,在我唇边啄了一口,摇着手里的笔,笑问:“怎么想到要买这个的,我已经不上学很久了。”

    “看见就很喜欢,所以就买了,总有机会用的到的吧。”本来想给自己买点东西的,最后,倒是给兆欣买了一样,怎么都不知道该给自己买什么,只好放弃。

    “陈正希,你还真是个奇怪的人。”

    我也弄不懂自己当时是什么心态,你说,要是我买个项链、手链的是不是会更合她的心意?可我看见那支派克笔的第一眼,就觉得,任兆欣用它的话一定会非常合适,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个感觉,真的是不知道。

    我不是个随性的人,可遇见任兆欣之后,我却把自己的好些个原则都丢了,忘了自己要和人保持距离,忘了自己曾经经历过什么,忘了这种感情绝大部分人的接受不了,我只知道,我爱的的那个人她也爱我,每一天,我们都很开心。

    都说随性的人会活的更开心,单单从爱情这方面来讲,尤其是我与兆欣相处的这段时间,说我把理性变成随性也不为过。因为我没有过多的去考虑我们的以后,甚至是未来。我以为,这就是我们的生活,我们有很多的时间可以相处,我爱她,她爱我,就这样下去,就很好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

    ☆、第 18 章

    春天一到,百花竞放,小城市的春季格外的漂亮,没事我们就会朝外跑,山上、江边、公园,正是春季最好的去处。因为有任兆欣,我越来越喜欢出门。只是,没嘚瑟多久,脸上莫名其妙的多了许多小疙瘩,还痒,以前从来没遇见过这种情况。任兆欣比我还紧张,特意调休陪我去看医生。我让她不要这么紧张,一点小事而已,她说你这种人就是不识好歹,还小气抠门,连自己的医药费都舍不得,要是好不了的话,我可不要你。

    我被她气得要死,又分辨不了什么,我出门在外,什么都靠自己,有这种心理也属正常,再说,这是两码事,在她眼里怎么就能都看作一回事了呢。

    排了半天的队挂号,再等半天听叫号,终于见到了医生,诊疗时间连五分钟也没有,用医生的话说就是花粉过敏,没大碍,不用紧张。我心说我没紧张,是别人紧张来着。

    银子花出去,拎着许多内服的外敷的药从医院出来,任兆欣说她想也该是花粉过敏,我说那你不早说,她说要是说错了不就糟糕了么?确诊一下才放心么,我没什么好说的了。时间还早,她就拉着我往街上走。我对逛街无感,宁愿坐在书店半天,也不愿意把时间花在从这家店到那家店上,把眼睛看花了不说,腿脚还酸疼。可我不能有异议,因为她一早就“警告”我,“不许废话。”

    路边小店成排,她都不放过,每一家都要进去看看,看见顺眼的东西就买下来,让我拿着,几家大型卖场也走了个遍,只要她看上的,就不会手软,两个半小时过去后,我的手里多了好几个袋子,可她还没有停止的意思,又拿了一件我看着就不合适她的衣服在穿衣镜那边比划,一旁还有导购在“花言巧语的欺骗”,我赶紧把她手里的衣服夺下来,拉着她就走,“那件衣服根本不合适你。”

    任兆欣任由我拉着,去到楼上的休憩区。

    “先坐一会儿,喝点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不要。”

    我坐到她旁边,看着脚下那么多的袋子,“我说任小姐,你也太花钱如流水了一点。”那几只袋子,少说也要两个月的薪水,她有房租、水电要交,还有平时的花销,照着她这样的用法,怎么看都不够,我要买单她又不许。

    “赚钱不就是拿来花的么?”

    我无力地靠在椅背上,“是,未免你也太会花了一点,有些东西,买回去就堆墙角了,你是怕人家没有地方存放么?”

    “陈正希,我是发觉,你是越来越会管着我了。”她说的一本正经,我就要多想一下,不能确定,迟疑着说:“没有吧?”

    “你自己的语气都表达了你的不确定了,还赖?听着啊:兆欣,出去聚会少喝点,就算你酒量过人,但总是对身体不好;兆欣,早些睡,经常熬夜,对身体不好;宝贝,怎么又喝这么多酒,唔,怎么还有烟味,你抽烟了?不许抽烟知不知道,烟交出来。然后就是一顿折腾,翻包找口袋,就像是我真的藏起来一样,工作——”

    我投降,“——别说了,拜托。”我自认她说的这些都是我说过或是做过的,但哪个能说是我做错了的?我不服气,“如果你我行我素,那我就故伎重演。”

    任兆欣扭头看我,“噗嗤”笑出来,又特泄气的说:“哎,败给你了,走吧。”

    一起往回走,路过洋快餐的甜点小窗口,她停下脚步,说:“我要吃圣代,你去给我买。”

    她手里空空,还要指派我,我真是……没有办法,只好认命,走过去,把三人的队伍变成四个人。任兆欣站到我旁边,和我说话。

    她还真是孩子一样,和店员说要草莓味的。可惜没有蓝莓味,我看看她,觉得,巧克力的应该会好些。可当她笑眯眯的捏着勺子,吃的心满意足的时候,又感觉,嗯,草莓味其实也挺好的。

    “嗯,真好,我最喜欢他们的圣代了。哎,你要不要尝一下?”说着,她就挖了一勺递过来。我摇头,“我不喜欢。”甜腻腻的,感觉不怎么好。

    “来嘛,就一口,一小口。”看她殷殷的样子,我真不忍拂她的意,张口抿进嘴里,“嗯,凉死了。”这个季节,还没到吃冰淇淋的时候。

    “站住。”

    “做什么?”太阳底下,有点晒。她伸手过来,用指腹在我嘴角轻轻一擦,示意给我看,“三岁么,还吃的嘴上都是。”

    我看了看她的指尖,笑着问:“只有三岁的孩子才喜欢这个味道的吧。”她也不和我分辨,又换了纸巾来擦,嘴角一勾,我直觉她要玩花样,就听见她说:“其实,我非常想用吻的。”

    我抬脚就走,“大街上的,你什么都敢说。”

    “有什么不敢说的,我还敢做呢。”

    “哈,你不怕我还不愿意呢!”我大步朝前,可失算的是,前面的路口是红灯,过不去。任兆欣悠悠荡荡的晃过来,“怎么不跑了?”

    我转头看她,笑着说:“我要等你啊。”

    “嗯哼。”她咬着勺子站到我身边,扭头冲我一笑,“那谢谢你了。”

    看她安然的站着,又是大庭广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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